首先:法律上没有保释金的概念。刑事法律中只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概念,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进行调查取证时,根据案情性质、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认为不妨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而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要求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要退还。
你的陈述,派出所让你缴纳2000元保释金,我猜测是不是属于押金之类的性质,因为要涉及到对对方的赔偿,公安机关要行政处罚,因此让你先行缴纳最后统一结算。这个钱你具体对照一下我的解释,最后派出所应该给你说法的。
纵横法律网 黎成龙律师
浙江孙律师:
你如何认定上述2000元为保释金?
保释金:即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保释金的前提是可能构成犯罪,而上述情况不可能成立犯罪,又何来保释金的说法。
请问清楚这2000元的性质,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