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六书”是古人解说汉字的结构和使用方法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六书”之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后世学者定名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1、象形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2、指事
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象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
3、形声
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
4、会意
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所以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
5、转注
转注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江声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属老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说文解字》“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转相为注,互相为训”的例子。
6、假借
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指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
影响:
六书大约反映了战国末到汉代以及后世人们对汉字的结构和使用情况的认识。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小篆的基础上的,是一个完善周密的条例。它对于汉字,特别是对古文字,它能够予以充分说明。并对汉字的演化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六书理论”是我国文字学史上的一个伟大创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六书
六书指的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