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上写的女方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为什么女方还可以起诉

2025-01-02 00:57: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院的调解书,针对的只是你所谓的“离婚后女方起诉分割其中一幢房屋财产”,也就是说,第一次诉讼的诉讼标的物只是这其中之一的“一幢房屋财产”。
女方放弃的诉讼请求也都是针对这“一幢房屋财产”,所以,女方并没有声明放弃对“另一幢房屋”的任何诉讼请求,所以程序上市合法的。

希望的回答能班到您!

回答2:

起诉,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但受理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庭的支持,则是另一回事。法院受理了案件,并不表示法院就是支持原告的主张的。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法庭也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回答3:

1、每个诉状都有诉讼请求,无请求无官司。
2、但并不是每个官司只有一个诉讼请求。
3、一般而言,诉讼请求表示在诉状中,如请求被告如何,请求承担诉讼费等等。
4、据此,女方在本官司中涉及的标的物仅为一幢房屋,涉及的主要诉讼请求有为分割房屋、,但还包括承担其他如车旅费用、资金利息、诉讼费用、等等其余诉讼请求
5、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不等于放弃一切诉讼请求,前者是本次涉及的权利,后者是所有涉及的权利。
6、法律因为追求简言性和概括性,所以对其的理解需要有深刻的法理精神,不能仅停留于文字,哪怕是最简单的法条,有无律师的帮助效果是不一样的。
纵横法律网 吴治江律师

回答4:

女方自愿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是说放弃那个离婚案件里她所诉求的其他项目.如果当时她的诉求里不包括你所说的另一幢房屋,她当然可以另行起诉,你要看调解书上开始时列明的她的所有诉求

回答5:

如果他原诉讼请求中包括了你说的这个房屋,她就没权起诉,反之则有权利
纵横法律网 凌晓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