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2011年6月21号到期,签署了不续签合同,公司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是否合法。请大家帮我看看下面的问题

2024-12-15 21:00:5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不能要借款和报销自己抵消,要按照合理的程序,借的钱还上你才有理,如果你还钱了还不给你报销、不给你补工资和年假、不给你开离职证明就去告他,另外我觉得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你再查一下劳动法确定一下,凭这条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告他!

回答2:

浙江孙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自动终止,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至于交接过程的情况你自己处理。
关于六天假期,因合同到期,不再补假。

回答3:

离职证明公司的HR应该给你开具。
如果离职时还有公司借款没有清算,需要清算清楚后做最后结算。
合同到期后工作交接的工作时间应按法计酬,除非你同意免费交接工作。
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6天年假应该按照年假应休未休的三倍补偿。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一次性支付你一定的款项,或者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一个是妥协 满足原公司的要求 尽快开具离职证明 或者就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对你的新工作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 看你更注重哪方面了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