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
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谁能利用这些要素作出贡献,就能分到一杯羹。这样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2、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
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
扩展资料
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次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收入分配改革:初次分配注重效率 再分配注重公平
初次分配。大多是指按劳或者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的直接收入,一般就是你领到的工资。是企业生产后的按劳分配所得收入。
再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通过社会福利,保险,医疗等方面提供给公民的保障。
如这次国家决定提高个所税基数,从上次的2000元到本次的3500元,这样,你应缴的个所税就会有所减少,实际上是国家通过税收给你再次作了分配。
如农民医疗保险,农民自己缴一定数额的医疗保险后,村级经济也缴一点,国家也拨一点,国家拨付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再分配。再分配一般需要仔细体会,因为它不是直接给你钱,而是转移支付。
农民以前都要缴皇粮,现在不用缴了,实际上是国家给农民实施了转移支付,将福利给了农民。这些钱可能看不到,但老人们都很清楚,是农民们得到了实惠。这是国家对农民们的再分配。
如孩子上大学,如是民办大学,光是学费一般一年就要一二万,如是公费生,就不用这么多,几千就够了,因为国家通过高校补助拨了款,但你在读书中可能看不到这笔钱,因为这是国家在转移支付,是国家对普遍百姓的再分配。
如你在城市中坐公交车,一二元钱就够了,但这一二元实际付汽油费也不够,国家对公交公司在实施补贴,否则公交公司无法活命,这也是国家在转移支付。这些钱你也看不到,是国家为你作了再分配。
这样的例子很多,我这里也用不着一一说了。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是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的: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理论上一般表述如下:
1、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 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有经济初次分配
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 内使用;(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 支配和使用。
集体经济初次分配
城镇集体经济初次分配:城镇集体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 合作基金形式上缴集资单位,形成统一支配的集体收入;(3)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4)以工资形式分配给职工,形成职工个人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的初次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由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以,要以承包农户为单位进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承包农户创造的国民收 入在初次分配中发解为四部分:(1)以农业税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留给集体,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福利; (3)以管理费形式提留给乡村政权组织;(4)以个人收入形式留归农户。
个体经济的初次分配
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两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税后利润全部形成个体劳动者的个人收入。
私营经济的初次分配
私营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3)以企业主收入形式归企业主支配。 “三资企业”的初次分配:“三资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除按注册投资比例分一部分给外方投资者外,其余部分的分配与一般企业相似,分别以税金、企业基金、工资形式,形成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
2、再分配:
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
再分配主要包括
(1)收入税。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 所得税 、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
(2)财产税。居民等财产拥有者,根据现有财产状况,依法缴纳的动产税和不动产税,如房产税、遗产税等,政府以此对居民收入进行的调节属于存量调节。
(3)社会缴款。居民为维持当前和未来的福利,保证在未来各个时期能获得 社会福利 金,而对政府组织的 社会保险计划或各个单位建立的基金所缴纳的款项,如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等。
(4)社会福利。指居民从政府获取的、维持最基本生活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福利金(如失业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保险金等)和社会救济金(如生活困难补助、救济金)。
(5)其他转移收支。包括政府内部转移收支;本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援助、捐赠、会费缴纳等,对私人非营利性机构的捐赠、赞助等转移收支;居民之间的内部转移收支,如城镇居民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收支。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
初次分配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各人该拿多少钱。
再次分配就是在你各人拿了多少钱之后,国家来收税。国家收的税除了政府花掉一部分外,有一部分又以补贴等形式返回给穷人,起到从富人那收来,补贴穷人,杀富济贫的意思。所以称之为二次分配
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