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审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申领了贷款卡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借款人。
自然人所半贷款卡无需参加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三、年审地点
贷款卡行政区划所在地人民银行。
四、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企业
(1)贷款卡;
(2)《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用16K或B5纸张双面打印);
(3)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6)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小型企业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填写完整的《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用U盘拷贝,其中“资产负债表”填“期末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填“本期实际数”);
(8)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9)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常年在国外、并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还须携带境外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1)贷款卡;
(2)《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用16K或B5纸张双面打印);
(3)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或者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和《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须登录政府金融网站,在“表格下载”栏目的“征信管理”中下载。
2、企业年审时有要素变更,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性质或名称变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书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变更:最新的验资报告。
(3)股东、股权变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详细版《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其中出资人一栏应有变更前后的股东实缴资本金额)。
3、年审时须同时办理贷款卡换发、遗失或损坏业务的持卡单位,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登有本单位贷款卡挂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2)《贷款卡挂失(损坏)换发申请表》。
4、年审时须同时办理贷款卡密码修改的持卡单位,须同时提交《贷款卡密码修改申请表》。
5、以前年度未按期参加年审的企业,须同时提供2009年度财务报表和《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
需要201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年检后的代码证、营业执照。在银行拷一个年检要素模板,填好交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