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的问题综合回答:你的父母亲均已去世,也未留下遗嘱,那他们名下的房产归属应走继承程序。你们姐三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与户口是否在一起没有联系。尽管她们姐俩儿对老人的日常照顾未尽心尽力,但那应属于道德法庭予以谴责的事,不能因此而剥夺她们的法定继承权。对这一点,尽管心中不平,请你也要尊重法律的规定。另外继承财产,同时也要承接债务,比如老人在住院治病过程中,除去医保报销(不知有没有)后在结账时有无自费承担部分的票据?老人有无退休金遗留的余额等等。如有债务的话,在共同(均分)老人房产公证时一并说清,避免日后纠纷。继承房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共同继承,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全体持公证书、房产证及各自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办理后将房子卖掉,房款扣除各项要交的费用即原来老人的债务后余额均分;第二种是一方继承,另外两方按提前协商的补偿金额有偿放弃并在办公证时签字放弃继承,继承方出资进行补偿,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继承方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即:配偶,父母,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其少分割遗产,但是不能剥夺其继承权。户口与继承无直接关系。
1 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 你是不能独享的
2 是有的 没尽义务需要你们证明或者两个妹妹明示放弃继承
3 不可以 因为房管局过户需要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 也就是必须你的两个妹妹签字才行
问题一:因我的户口所在是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我是否享有房产继承权?
继承权与户口是否在一起无关
问题二:因2个妹妹母亲生前不常回家看望,没有表示抚养照顾的意愿?
没有表示赡养意愿不等于表示不赡养
在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有
问题三:因为父母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但养老送终都是我一人伺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按照户口簿继承这套房产?
不可以
总结:
你这事的前提是你说的情况不构成你妹妹丧失继承权的法定要件
但是,你可以适当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