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 内资单位应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证明;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5、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7、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②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的合同、章程;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5、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③ 外国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 ;
2、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和承包工程许可证;
3、由总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4、总机构和境内相关机构简介;
5、境内机构任职的首席代表及外籍人员的工作证、护照或回乡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如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话就要会计证复印件一份。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是办税务登记必须提供的。
租房合同指的是房屋为租赁的要提供,如自有房屋就提供产权证。
是工商局要的公司章程。
协议书指的是投资该公司时有关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无就不要提供了。
要会计身份证和会计证。开户许可证要办理完税务登记后再提供,因为办理开户许可证需要税务登记证。章程就是工商局要的公司章程。合同是租房合同或用房产证明,协议书没有的话可以不提供,还需要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