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案例中赠与人事实上与老人成立了赠与合同,而且房产已经赠与给老人,只要已经办理了房产登记,房产就归老人所有。老人病逝后房产成了无主物,按照目前的继承法,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但如果房产只是交付给老人,并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事实上赠与人仍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时他可以将房产收回。
赠与合同依法可以撤销。若赠与的财产未实际交付,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若已经交付,受赠人死亡且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该财产依法归国家所有。
附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继承法: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不能,该处房产充公,归国家所有
除了一楼、二楼的解释外,如果这个赠与是附有条件的,就是有条件赠与,那么还是有可能收回的。所以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才能判断。
关键是看是否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如已经办理肯定无法要回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