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最好啊!劳动局那边很慢的,可以搜集一些老员工的,离职员工看是否不规范,厂里是否合法的厂,否则也可将他告的
这个可以告,,还可以要求赔偿。~主要是你找到人管他们这个工厂就不太好过了~
1.有厂牌和辞职书就可以去告了,但能不能告赢是另外一码事,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你们存在的纠纷可能会让劳动部门退缩,因为全都是无法举证的事儿。
2.其实你这个亏吃的也不能算怨,自己没注意撇清,被供应商牵着鼻子走,你这样的采购换我也不要。当然公司后来的做法显然不地道,但你也没有啥有力证据,人家也是吃定你了。
3.反正现在也是撕破脸了,要争这口气不要局限于劳动局,媒体啊,公安啊,消防啊,流氓啊,城管啊,什么麻烦给他们招什么出来,钱不一定要的回来,但气一定能出。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没关系,你只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就行。关键是证据,除了工牌和那张副总签字的辞职信,最好还有与供应商的合同(加盖公司公章的),同事也可以作证,综合成一条证据链,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欠发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相当于你1个月均月收入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即1800元。
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劳动监察大队会在60天内给你答复的。
祝您早日摆脱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