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的方式,均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明确了防暑降温费应纳入职工福利费明细科目核算。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防暑降温费可以以现金形式发放,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防暑费是可以税前列支的,列入管理费用,但必须据实列去,不可以发现金。发现金的话就不可以税前列支了。
可以从计提的福利费基金中扣除,发现金,也可以从管理费用中直接扣除发现金,不同的是,从应付福利费中发现金,只要本年度计提的福利费在可扣除工资的14%内发生的都可以税前扣除,此部分福利费不作为工资来处理,若在管理费用中直接发生,税务认定此部分为工资范畴,合并进应付工资项目,当然了,只要你总的工资都能税前扣除,这部分没有影响,,,,,可以发现金,,,清楚了吧,,,(国税发(200084)号第十八条。可以查看看)
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