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4、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拿了超市100元的东西,报警处理,东西还给超市,派出所让交两万元的罚款,显然派出所是乱作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
偷拿了超市100元的东西,报警处理,东西还给超市,实际上是一种轻微的违法行为,通过批评教育惩戒就可以,最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让交两万元的罚款,在我国的个人行为并不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1,向次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反映,2,在网上发帖子,派出所的做法肯定违法。
我干过这方面的工作。
是谁说叫你交罚款的啊!办案民警还是其他什么人
不一定是派出所的问题!可能是刘拿了也不一定!
我们这边像你这种情况要么治安拘留 要么警告教育
即使罚款也罚不了怎么多!
建议向当地分局局长举报!
不罚嘛。怕啥。拘留你了,你就起诉他。6000。。。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