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没有关系,可以解约。给你一些信息,你自己看吧。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 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3. 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4.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丢失了本人你的报到证,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6. 报道证过期怎么办?
国家有明确规定,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报到证不得改派。所以要抓紧。找到工作后,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改派即可。打算到私营企业或外企工作的毕业生,可直接把报到证、档案交给当地人才市场管理,尽早交到人才市场可以早计算工龄和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但不管怎样选择,毕业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过期之前做出决定,以免过期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经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到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即可(省属的到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市属的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县(市)区属的到县(市)区级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后报到证归入档案统一管理。
四、关于户口问题
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 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 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十)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是:户口迁移按派遣证(报到证)所填单位(地区)派遣办理。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106 号)及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十一)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
答:我国人口信息管理方式是以户籍管理模式进行,目前我国以户口所在地管理人口的模式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工作生活地没有当地户口,将给就业、家庭生活(如结婚、出国、信贷、购房)等诸多方面带来不便。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二)办理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户口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签定的就业单位所在地,经学校审批并报市教委批准,凭毕业派遣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三)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有什么关系?
答:经市教委签发的派遣证(报到证)既是毕业生到工作单位的凭证,又是毕业生到单位后办理户口入户的指标。只有户口迁移证、没有派遣证(报到证),就没有入户的依据;只有派遣证,没有户口迁移证,同样也不能在单位所在地办理户口手续。
毕业生因为各种原因,要求更换就业单位,原已办好的户口可否重新办理?
答:要求更换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经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意,报教育厅批准,重新签发派遣证(报到证)。我们根据派遣证(报到证)请示公安机关,重新改派户口,但原户口迁移证必须退回
(十四)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哪些步骤
答: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五步
第一步:保卫处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保卫处请公安机关审校户口迁移证并签章???
第三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到保卫处统一签领本系和本班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
第四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敦督学生逐个亲自签领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必须确保毕业生本人亲自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签代领
第五步:各班班长将毕业生签字后的户口迁移证签领表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一并送到保卫处审核后办理毕业手续
(十五)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到哪里去办入户手续?
答:毕业生领到迁移证后,要妥善保管。凭派遣证(报到证)到新的就业单位、人事局(人才交服务中心)去报到并领取入户指标,并在相应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十六)学校保卫处签领的户口迁移证,也可以算是户口,到时拿出来就可证明我的户口手续,为什么非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
答:户口迁移证不是户口。户口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后,进入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常住户口,才算正式户口。经公安机关签章,学校保卫处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是从甲地到乙地流程中的户口迁移手续,不能算常住户口。如果某人从甲地迁出户口(同时甲地即注销该户口),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乙地去办理入户手续,那么他将没有户口。
(十七)户口迁移证的有效限期是多少,超过期限能否入户?
答:按公安机关统一规定,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为一个月,限期内未致电派遣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手续的,户口迁移证作废,其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十八)专升本后户口如何办理?
答:凭学校入学通知书,到保卫处登记办理迁往该校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接到录取通知书前,已经派遣的毕业生,在接到通知书后将原户口迁移证退回保卫处,由保卫处重新请示公安机关,签发新的户口迁移证
(十九)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答: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一人一证的户口手续办理程序。毕业生一定要亲自签领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并妥善保管。到就业单位后,抓紧时间办理报到和入户手续。一但丢失,首先要到遗失地的公安派出所报案。若三个月后仍未找到,由本人提出申请,原丢失地派出所出具报案备查证明,户口接收地单位和所在派出所出具未入户的证明,学校保卫处请示公安机关给予出具户口遗失有关证明手续。
谢谢采纳为最佳答案并给分。
解约,暂缓派遣,档案和户口暂放学校,理解联系辅导员或者毕业办帮助解决。
解约就可以啦
可以在学校弄的!档案本来就是学校发的!
需要办理改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