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仅存在财产分割的显失公平,不在被撤销、变更的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须在一年内起诉,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一是存在欺诈行为,二是存在胁迫行为。离婚协议中仅存在财产分割的显失公平,不在被撤销、变更的范围内。
1、什么地方的法院?
2、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配,当事人要是反悔,如果不能证明在签协议时受到欺诈和胁迫,就不能要求撤销。
坚持你的诉求 。坚持对方没有提出诉求要求确认协议书无效
告他重婚;同时向法院说明当时签订协议“所有财产归我方”实际是因对方重婚而对于自己的赔偿。
个人看法,法律是为情为生,走到今天谁有错?
母亲不为子女,而为钱。从一个母亲的角度你不够格。
儿子不跟你,我想是一件好事,你有多大能力,能承担多少,能带来多少幸福?常问问自己。
生活不会同情弱者。
不管对错,我想,你的想法还是为了钱,忘掉钱会得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