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了九年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单位将我辞退请问我应该如何要求赔偿?最好详细一点

2024-12-14 1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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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以得到赔偿,反之没有赔偿。工作9年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到二倍工资,因9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二倍工资已经过时效,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相关法律,依法解除的劳动关系的,没有任何的补偿(赔偿);
二、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是违反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支付,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个月支付。你工作了9年,应该支付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辞退你(无故或者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就是18个月的工资。
具体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1、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的原因是什么?

2、你是否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况?

3、如果没有的话,用人单位支付应该支付你9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4、工作一天,就算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什么6个月的规定!

5、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6、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39、46、47、87条!

回答3:

虽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和单位已经形成实际的雇佣关系。如果他无故辞退你,那你可以享受到和签订合同的人一样的赔偿。

回答4:

没有合同的,你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做了多少年,公司现在辞退你,可以要求补偿,2008年以后没有合同的,每个月按双倍工资补偿,但一定要有证据,祝你成功维权。

回答5:

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你9年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你就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