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公安部111号令,2010年4月实施。现选部分给你看看。
111号令在哪些方面放宽了残疾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111号令修改了原部令的15项内容和6个附件。修改决定共24条,其中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17条。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驾驶证,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具体讲,从下肢、手指、听力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了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一是在下肢方面,在原来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111号令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需要强调的是,除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是不允许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二是在手指方面,进一步放开了右手拇指和手指末节的条件规定。111号令规定: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允许右手拇指可以缺失,是考虑在驾驶汽车时,右手主要协助掌控方向及操控挡位,对拇指的要求不高。需要强调的是,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残疾人,由于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已丧失运动功能,驾驶汽车时对上肢的要求较高,因此,规定上肢应符合一般性规定,即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三是在听力方面,放开了对有听力障碍人员的条件规定。111号令规定: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五、111号令实施后,各类残疾人分别可以驾驶哪些类型的机动车?
答:111号令实施后,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机动车:一是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二是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三是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四是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五是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六、111号令在保障残疾人安全驾车出行方面出台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在允许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同时,如何保障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尤为重要。公安部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对残疾人申请和使用驾驶证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并明确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义务。一是规定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应当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才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保证残疾驾驶人身体状况符合驾驶条件,保障驾驶安全。二是规定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既考虑残疾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又保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残疾驾驶人的身体状况。三是规定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车辆为加装相关辅助装置的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主要是解决残疾人驾车出行需要,且自动挡汽车便于操作,是国际上残疾人驾驶的通用车型。需要强调的是,准予左下肢残疾人以及听力障碍、手指残缺人员驾驶的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不属于残疾人专用车型。四是规定残疾人驾驶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便于其他车辆注意礼让,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特别关爱,并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五是规定有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保证行车安全。六是鉴于辅助装置的安装和拆卸,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操纵,应当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不得擅自安装和拆卸。
七、111号令对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有何规定?
答:111号令规定,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代号为C5,驾驶的车辆包括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限定为小型载客汽车,主要是考虑解决残疾人驾车出行需要,暂时还不考虑涉及营运问题的货运车辆。限定为自动挡汽车,主要是考虑到自动挡汽车操纵方便,是国际上残疾人驾车的通用车型。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的操纵辅助装置要符合相关标准。按照《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21055-2007)标准,适用于右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车辆,需要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或迁延踏板;适用于双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车辆,需要加装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者驻车制动辅助手柄。
需要说明的是,鉴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操作方式与普通车辆有明显区别,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只允许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另外,由于不同的操纵辅助装置操作要求各不相同,还要与驾驶人身高、臂长等身体特征相匹配,建议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尽量选用相对固定的、适合于自己的改装车辆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