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看身份和关系,婚前财产各自模绝段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上门女婿离婚,婚姻法规定都是适用的。除非双方有婚旦誉姻财产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做出宏颂特殊约定。或者房子购买是婚后女方父母出钱购买,并指定为女方单方财产的。
房产证上是你老婆的名字,很显然这房子是你丈人赠给你妻子一人的,应该不属于你们婚后财产,你是不能分到房子的一半产权的.但饥颤是如真如你所说你对棚肢敏她们一链枝家人尽到了赡养并照顾的义务,你是可以得到一些补偿的.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分,不管是你上门,还是她上门!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缺隐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念颤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伏高厅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楼上的说得对,只要是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的财产都可以分,跟上门不上门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