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在地税还是在国税

2025-01-24 06:37: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200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所得税应该在国税交纳。
你可能属于混合税种企业——以前经营的是营业税项目,现在增加了增值税经营项目。此种经营方式确实很难办,在财务上很难分清,特别是费用问题。你可以考虑主要税种在哪一方,然后确定在另一方注销登记。
事在人为,没有不能办的问题。

回答2: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要看你们公司的主营项目是什么。
一般来说,主税种在国税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主税种在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就在地税。
如果你们的主税种既有国税的增值税,又有地税的营业税(注意:是营业税,而不是其它的小税种),那对于你们来说,所得税在哪里交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们的主税种是增值税,那所得税最好也在国税,这样比较单一,对企业来讲比较好弄,否则又是国税,又是地税的,很麻烦。
事情是人办的,没有办不成的事情。现在税务系统也提倡为纳税人服务了,关键是自己的主意要定。
你可以找个对税务比较熟悉的人去办这件事。

回答3:

仍由地税负责征管、合并、合并前原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负责征管的,分立。
新办企业如果是个人独资或私营合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也由地税负责征管国税发〔2002〕8号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管。
但如果原企业分立

回答4:

你提的问题确实是个比较头痛的问题,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又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所以国税以前面所说规定来认定,地税以后面的规定来认定,这样国地税都认为应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二个平级单位相互各持已见,最为难的就是公司财务部门了。
本人建议你从如下几种渠道尝试,看能否解决。
1、向当政府汇报,由政府分管国地税的市(县)长出面,会同国税、地税协调,形成共识,确定企业所得税由哪方管理。
2、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信箱咨询,然后凭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信箱的短答复再找当地国税确定。
根据你的情况,本人倾向性意见你企业的所得税应该属于国税管理的,但是我说了无效,当地国地税也不会认账,网络上各种回答再正确,当地国地税不认可的话也解决不了你的实际困惑。所以你得找有权威的部门来帮你解决了。

回答5:

正常的情况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必须在国税交纳,营业税在地税交纳,如果地税代为收取,也是可以的,你也说过了,你们单位主要是以营业税为主,肯定都在地税了,如果你们要有很多的增值税,你看国税让你在哪里交,现在的问题呀,也很难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