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消控室、电信机房、门卫是不是可以算在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内?

2025-04-04 07: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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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和今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具体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有一个最低标准,如上海规定不得低于区域内总建筑面积0.2%,最低标准物业管理企业用房不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必须在房屋销售前报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得销售,不得在总建筑面积中分摊,使用权归物业管理企业和今后的业委会,你说的上述用房可以在总建筑面积中分摊,不可以算在物业管理用房内。

回答2:

监控室、消控室、电信机房通常不算在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内,因为它们属于技术设备用房,用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而不是直接提供服务。
门卫室通常算在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内,因为它是物业管理的必需用房,用于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回答3:

这个是可以的,这是属于配套用房范畴之内的。

回答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