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监审与制程处理办法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一条 目的: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可修。是否能转用或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以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二条 范围:
质量不符合规格的进料(含加工品,以下所称的进料,均含加工品在内),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可修的,但不包括下列二项:
1.于进料检验时所判定的不合格的进料,应退货。
2.于进料检验后所发现的不合格的进料,且责任属进料供应商,应退货或交换良品。
第三条 实施单位: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第四条 实施要点:
1.发现不合格品,且认为不可修者,由发生单位填写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请监审。
2.监审时需审慎,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①是否可修成必须报废;
②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③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④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⑤是否有些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
3.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厂长核准后,即由有关单位执行。
4.监审小组应于3日内完成监审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第六条 目的:为明确发现质量异常时,所应采取的措施,使问题能够迅速确实地改善,并防止再发,以保持质量的稳定。
第七条 范围:制程中的质量异常。
第八条 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1.不良率高发现大量缺点。
2.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3.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
第九条 制程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第十条 实施要点:
1.责任单位于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以下八点:
①非批量生产者不得填写;
②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③详细坟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
④如本单位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
3.质量管理单位设立管理薄登记,并判定责任单位,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单位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单位判定。
4.责任单位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并拟定改善对策,经厂长核准后实施。
5.质级管理单位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移核,了解现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单位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则向厂长报告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一般来说要看情况了,如果产品已经成成品了,数量不多,只是一些重量啊,包装啊等的对身体无害的《大肠杆菌,细菌超标就不能了》问题,可以做福利发放给员工,未成成品的话,对以未污染的可再次利用,的就可再次包装成成品,以受污染的就不要了,当然,比如一些粮食制品的话只是一般污染《比如脏了》后不一定要丢掉,可以联系一些养殖厂出售给他们
当然你得遵守《不合格产品监审与制程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