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关系吗

2024-11-24 05:06: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无法断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所以,无法与其亲生父亲解除父子(女)关系。

扩展资料:

1、自然血亲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母子女关系

回答2:

答: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作出回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
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
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
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
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
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
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
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
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
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
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综上,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
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
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故你在问题中所提及的那个人是无法与其亲生儿子解除母子关系的!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双方在法律上的所有关系,包括财产继承,子女今后的赡养等等。此外,还可以通过起诉,状告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和虐待父母,请求法院剥夺继承权。以后他再来就可以报警了

回答3:

1、一般情况下法律都不会允许亲生血缘之间断绝关系的情况发生,一般情况下不会,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抚养的,法律还是允许将自己不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子女送给别人抚养的。还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同亲生,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消除。这种情况下,除生物学的父子关系自然存在外,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就不存在了。被送养后,亲生子女长大后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亲生父母财产的资格。
2、不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子女可以送给别人抚养,14-18岁之间的孩子一般不能送养,也不用送养,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政府接济生活长大成人。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不允许断绝的。成年的子女不但有“义务”赡养父母,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定义务是不能通过协议免除的。当然,双方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后,你不找我,我也不找你,相安无事,法律也不能去管,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法律是不承认的。如双方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后,父母不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将来可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3、亲生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好父母也不可以任意解除,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行为不良、品行不端,父母应该好好教育,帮助他们改正。父母放弃其监护职责,不履行法定义务,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回答4: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回答5:

如果是亲生父子,无论怎么都是断绝不了父子关系的,在法律上来讲,孩子是必须扶养的,父母是必须赡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