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可女方不能剥夺男方看孩子的权利。。。。。
男方的行为在法律上讲,是有过错的,不过,事出一定有因的。。。。。。
虽说是离婚了,可孩子也有权享有父母的关爱。不要打人之间的矛盾,牵涉孩子,孩子是你们婚姻的牺牲品,就不要再让孩子得不到父爱或母爱了。。。。。
人,都学着宽容些。。。。。。
据你陈述,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2条之规定,不能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的男方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这样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这还用说,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告他,如果他执意强行带走小孩的话,他就只能进监狱或是赔偿你钱
当然不行啦,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判给女方了,强行带走违法的啊
当然不可以啊已经判了,实在想要抚养权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