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屈辱的历史,一份永久的伤痛。
近代百年,英、法、日、美、俄等列强先后对中国发动了大小数百次侵略战争,致使国都三次沦陷。其中,大规模的战争有:1840—1842年的鸦片战争,1856—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1900—1901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31—1945年的日本侵华战争。侵华战争的参与国之多,历时之长,频率之高,危害之重,世界罕见。通过战争和武力威胁,列强割走香港、台湾,“租借”澳门,侵夺、蚕食了大片国土。仅仅百年,便有181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侵占,分别相当于3个法国、5个德国、7个英国的面积。其间,中国与外国先后签订了1100多项条约、章程,其中大部分是帝国主义迫使中国接受的不平等条约,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司法、文化教育各个方面。正像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军全权专使额尔金谈到《天津条约》时说的那样,这些条约是“用手枪抵在咽喉上逼勒而成的”。甲午战争后,日本勒索赔款和赎辽费2.3亿两白银,相当于清廷年收入的3倍,日本年收入的4.5倍。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中国须付赔款4.5亿两,加上利息以及各省的地方赔款,合计白银10亿两,至少相当于清政府12年财政收入的总和。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遭受过如此频繁、惨重的战争伤害?又有哪个国家在支付了自己年收入3倍乃至12倍的赔款后,还能指望得到发展?“凄凉读尽支那史,几个男儿非马牛!”国家一旦失去主权,人民的生命与尊严也就没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