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由哪种法院受理

2024-11-07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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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法院都有行政审判庭。
管辖规定参加《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就是哪个行政机关给你做出的处罚,你就去这个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告。

回答2:

我国的每一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13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问题.
第15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其他类的行政诉讼案件可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
纵横法律网 付晓艳律师

回答3:

可以与律师进行具体了解。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