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两人,老人尚在,房产是老二名子,老人死后老大是否有权继承

2024-11-24 15:45: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老二所有。老大要想得到房屋或房屋的份额必须1、老人临终前立遗嘱房屋给老大;2、通过法院撤销房产证、确认房屋所有权为共有关系。由于老二对房屋进行了重大的修缮,因此老二对该投入份额享有所有权。不管遗嘱规定如何,老二必享有份额,如果遗嘱把房屋给老二,老大就没有任何份额了。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复杂并且破财又伤感情,最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回答2:

子妹三人(大儿子、二儿子、三女儿),大儿子结婚后就跟父母弟、妹分家得到二间房子,后来老父母自己又另盖了三间平房。后来母亲过世,父亲尚在,父亲续弦。现大儿子儿媳将老父亲赶出三间平房,不让他们住。父亲已60多岁,大儿子没尽赡养义务,平时也不和父亲来往,二儿子每月定期给生活费和日常看望。父亲想事先立遗嘱将三间平房全部给二儿子,问可以吗?大儿以后有权利(因为已故母亲的原因)必须分到房产吗?

回答3:

当然没有,现在房子是你的,不属于老人的资产,他没有权利分配啊

回答4:

不可以,以房产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