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表妹夫已经为车主开车3天,且所开车辆是车主的,这个已经是事实,既然这样,他就与车主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劳动关系100%确认。
2、既然劳动关系已经确认,自然该事故可以确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3、 如果我们认为是工伤,车主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车主承担举证责任。车主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如果认定已是工伤,那么车主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你前面一说车祸原因是保养不好,导致刹车失灵造成,所以你的表妹夫作为驾驶人没有尽到保养车辆,检查车辆安全性能的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比对以前类似的事故,责任划分在7:3左右,你表妹可得到20万元左右的赔偿(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要看交警现场处理结果及当地社平工资)。
5、 建议你先和车主协商,不成聘请律师走法律程序。
从侵权责任角度向对方要赔偿金是可取的。
因为你的案子里并没有用人单位,而是个人雇佣关系。上面朋友没把关系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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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可以向雇佣方主张侵权责任。
证明也好证明,人是死在车主车里的,如果车主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车主要证明死者的死不是自己的车的原因或者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才不承担。
可想而知这显然是不可能证明的,所以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胜算是很高的!
建议你找一个律师。
劳动关系的确认有一定的困难,该事故认定工伤的可能性小,可以试着走人身损害赔偿,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对方不是有效的单位主体,不能申请工伤(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应当到法院和对方打民事官司。
属雇佣关系,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按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