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恶意停交社保并拒绝减员,如何处理?

2024-12-22 2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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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会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回答2:

到原公司的政府所辖的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劳动监察科投诉。漏缴部分的社保时效为2年,故你去要求追缴他们会受理的,他们在60个工作日内会作出处理,就是麻烦些,需要你有耐心额(你还可以向他们咨询你个人是否补缴你的那部分社保费,因为这属原公司的过错,不在于你,所有费用应由原公司来为你承担,故,你可以暂不必过问):
1、求原公司追缴已漏缴的社保费用;
2、求原公司办理转出各项社保关系你所需的手续;

回答3:

同意直接找监察大队,原则上他不为你办理减员就要持续为你缴费,无论什么原因,去告吧,一告一准。
祝你顺利!

回答4:

直接到社保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