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行费时由原告交费!还是由被告交费?

2024-11-26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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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被申请人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回答2:

法院的执行费是由申请者申请执行时先行垫付的,执行后由被执行者交付执行费的。而提问有瑕疵的就是被执行人或者执行申请人,可能是原审案件的原告,也有可能是原审案件的被告。

回答3:

申请执行时不用交费,法院在执行后按执行的比例扣除执行费。实际上是由被告交纳。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一些费用可能需要申请人堑付。因为,有一些财产变现是需要一定的如鉴定等方面的费用,这些费用要被申请人先交是不现实的。尤其是被申请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

回答4:

2007年开始,全国法院系统实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先执行后收费”,原来的“申请执行预交费用”一律取消,待执行到位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收取。

回答5:

应该由被告交。但通常的做法是先由原告垫付,然后再执行款额里面加上执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