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除非是替其父亲代位继承,否则不可以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尽赡养义务的孙子不能享有与女儿一样的继承权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你是说孙子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孙子在代位继承时是否与女儿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法律上是同样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当然,具体分割时,女方主张尽赡养义务较多,可以适当多分。
同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批不批麻的法律不管你的。但是如果有另立遗嘱就另外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