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作者缴税算什么税

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什么税啊?
2024-11-27 21:11: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个人所得税。

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等同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在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2006年由800元提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

税率则从5%开始,采用九级累进制。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

网络小说作者的收入按版税来计算,版税收入纳税为其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版税收入纳税是指对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人所得的版税或税酬征收的税。英美等西方国家对个人收入(包括版税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另开版税税目。

扩展资料:

百万稿酬要多纳税近40万!网文作家们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根据阅文方面对外透露的数字,2016年其发放稿费超过10亿元,其中稿费年收入达到百亿元级别的超过100人,在2017年最新的数据中,年报中明确表示包含稿费在内的内容成本高达12.8亿元,相比于2016年的增长更为强劲。

这说明作者稿费的收入也进一步增长,相应的纳税额度也增加。

掌阅文学联合创始人王良也在一次活动中明确表示“我们2017年全平台发放稿费有3亿,通过数字阅读分成使年收入达到100万的作者超过40位,截止2017年为止我们掌阅文学,文学板块累计签约作品超过7万本。累计的签约作者超过5.5万人。”

这只是两个上市公司层面公布出来的数据,年收入过百万的作家人数已经接近150人,如果算上百度纵横文学、阿里文学、还有数量众多的严肃文学作家,数量不可小觑。

这次个税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作者的工资、稿费、作品授权改编费用等统一计算起来征税。

这是一项更大规模的纳税数字。

虽然今日之作家已非传统观念中穷酸的写字人,每年高达百万元的稿费在普通人看来羡慕不已,但是与日益高涨的IP授权费用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一些头部的网文,仅仅电影、电视剧、游戏等授权费加在一起,就号称过亿。

根据作家榜APP发布的第11届作家榜之网络作家榜显示,排名第一的网络“大神”唐家三少以1.22亿元的年度版税收入荣登榜首,这个数字不仅刷新了他去年1.1亿元的纪录,而且高于第二名天蚕土豆(6000万元)与第三名我吃西红柿(5000万元)的总和。

同时在这份榜单上,入围门槛是年收入1000万元,TOP20都达到了这个数字,可见如今的头部作者已经是腰缠万贯的文化商人,他们的挣钱能力堪比一线流量明星。

以前对他们的纳税监管十分松懈,享受着巨额的税收优惠,但如今他们的收入越来越受人关注,国家也开始有意地进行“收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版税收入纳税

回答2:

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回答3:

明确答案,只要是以个人的名义取得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所得税。
具体类型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不同类型,但都是用综合所得税率。但如果该名作者开了个人工作室,那就不一样要,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税。
本次着重讲下综合所得的各种类型:
1、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你跟网站签的有劳动合同,每个月除了稿费之外,还有基本工资的,那你在网站的收入基本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专项扣除(三险一金、有两险是公司交的)-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等)-其他应扣除的部分
2、稿酬所得:如果没跟网站签订合同,收入全靠分成,那你的收入就属于稿酬所得。今后如果要出版、再版都按稿酬所得。连载一本书,会按照一本书整体收入一次性算税,出版也是。
稿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情况:
A、<4000的,要每次收入减去800,再乘7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70%=每次收入-减除费用。例如,稿酬所得2000,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70%=840元,应纳税额=840*3%=25.2元
B、>4000的,每次收入的80%为每次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不变。例如,稿酬所得为20000,收入额=20000*80%=16000,应纳税所得额=16000*70%=11200元,应纳税额=11200*20%=2240元。
3、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你没跟网站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给其他作者上了写作课,那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与稿酬计税方式相同。

4、特许权使用费:除了稿酬所得以外,还有一类是常见的就是授权。一般作者跟网站签订的时候,是买断周边授权的,比如影视、游戏、漫画的改编权,但也有作者是保留这类权利的。像这样的授权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稿酬计税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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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我觉得吧,网络作者交税有点懵。

首先,网站要分成。
分成之后,作者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那网站分成之后估计也要交税?还是本身就是作者交税,而网站不交税?
不管是哪一种,都有点不合理,你们大家看啊,假如网站分成之后也要交税的话,那作者交一遍,网站又要交一遍,明明是同一个人收益的钱,却要被分成两半,然后交两次税,这........
好,假如要是只有作者交税,而网站不交税,那岂不是网站躺着收钱?

回答5:

按照劳务报酬的稿酬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