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批捕时段,受害人可不可以到检察院了解案情,被害人要求赔偿该怎么做?

2024-12-23 02: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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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羁押的,公安机关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此时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

罪行较轻,可能适用缓刑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如需了解案情的,建议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并行使阅卷权。
纵横法律网 周密律师

回答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是不能自己向检察院了解具体案情材料的。如果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纵横法律网 简军律师

回答3:

你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1、现在案子是在检察院,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即法院已经受理了,你可以直接去法院,以被害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还有,上面两种途径,都需要掌握犯罪嫌疑人侵害你并使你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证据

回答4:

不太清楚你这个案子的性质是什么程度 ,如果你单纯的想要赔偿 ,楼上说的对 ,你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但如果你的案件情节比较严重 ,那你就得等 ,等检察院侦查过后看能否提起公诉。这期间你得多跑检察院 ,光是你自己催肯定不起什么作用,所以你得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