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要是合同要约与承诺的问题。与问题相关的法律就是合同法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案例中商店广告应视为要约,因为有明确的商品,价格,截止日期。弗莱女士夫妇做出购买的承诺,合同即有效成立,商店应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