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的破坏别人家庭,说出20万作为补偿,写下了欠条但期限到了没给钱,我去向他索要违不违法

2024-12-20 21:52: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他写的欠条没有法律依据,您和他的欠款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您无权追索

回答2:

这种赔偿协议如果未经公证一般不会生效,起诉法院未必支持

回答3:

民事活动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的。而你所述的这种性质的补偿款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