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由配偶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即均分),配偶只能处分自己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2.遗嘱的效力:公正遗嘱效力最大,其次是手书遗嘱(本人亲自书写)、代书遗嘱(需本人签字或印章、亦或手印),最后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含录音遗嘱)。
3.公正最好到公证处去公正,如果当事人不便出行也可请求公正处派员前来进行公正。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条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其他内容请参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158
公正程序请参看《公证法》第25条~第35条,
网址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97596
你父亲的一半,属于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所得。
您父亲的财产由您母亲和子女一起继承。具体看 继承法
老人如果活着前提,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他人不能分割分配。老人权益受法律保护,由老人自由支配和处置。
老人如果去世,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
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在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