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他既然是法人代表,其行为就是其代表人的行为,这是法律当然认可的,只要证明其前面真实合法就可以了,至于盖章或是签名,只是形式而已,只要有一个,法律都认可。
要看该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有些公司预留的是签字的。
如果确实你盖错了,就盖个法人代表章,然后写证明。
证明就是先把票据的要素写好(票号,日期,承兑行,收票人等),后面写上由于财务人员疏忽背书转让印鉴加盖错误导致重印,如引起法律纠纷,我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后面盖上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可以,现在一些中外合资公司的法人名章就是签名。不用出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