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儿子可以无条件继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这一规定,其儿子仍然享有继承权。
同时,按照《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任何遗产,由于女方父母早已过世,虽然还有一个弟弟和三个姐姐,但因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因此女方的遗产全部由其儿子继承,她儿子虽然没有成年,但不影响他享有的财产权利,财产可以由其监护人(其父亲)代为管理。
由你的孩子和前夫的母亲共同继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割财产.如孩子未成年,你将做为他的监护人,监管这笔财产,你没有继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