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成一般纳税人之后,所得税的征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么?

2025-01-04 2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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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8]173号)有关规定:
第三条 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中,经核实发现纳税人实际经营中确实存在符合《通知》第三条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
  (一)没有按规定设置账簿;丢失、擅自销毁账簿凭证;由于自身经营特点难以准确核算等。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设计不合理,存在重大管理漏洞;财务核算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会计报表缺乏有效可靠性。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或涉税鉴证中披露有《通知》第三条情形之一的。
  (四)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查账报告、无法表明意见查账报告、否定意见查账报告,报告披露的涉税问题影响纳税申报真实性。
  (五)“长亏不倒”业户以及税负偏低业户,中介机构对其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评述为保留意见、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
  (六)其他确实符合《通知》第三条情形的。
  第四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文规定禁止采用事前核定征收方式外,下列纳税人,出现《通知》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但不得事先规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一)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四)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据此,除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文规定禁止采用事前核定征收方式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事先采用核定征收,如贵公司确实存在上述文件第三条的情形,由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界定。建议贵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地税关咨询了解。

回答2:

那是不可能的,一般纳税人都是查账征收的。
现在申请的话,只有是个体户才有这种可能。

回答3:

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征收现在已经没有核定征收这种方式。有按率征收或是查帐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