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 第四题

2024-12-03 16: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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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不成立。
理由:A的2月17日的发盘已经被2月18日的撤回通知撤回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不可撤销发盘也是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通知先于或同时于发盘通知送达受盘人。案例中发盘是2月19日送达的,而撤回通知是2月18日送达的,因此已经撤回了原发盘,原发盘一经撤回即失去法律效力,B是对一项失效的发盘做的接受,所以合同没有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