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律无据。属于不合法的要求。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其抚养义务,相对应的赡养义务也是如此。你的情况还是与儿媳妇好好协商,因为儿媳妇作为监护人有权依法变更你孙子的姓氏,家庭有很多事情都是讲亲情的,而不是得不到就讲法律。
家庭生活,个人觉得是合理的,这毕竟是他们家的孩子。真要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话,不给了也不能怎么样,毕竟孩子的母亲还在,祖父母没有抚养的直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