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职一年了,原单位一直没有把我公积金帐号封存,我是否可以告原公司?

2024-12-12 2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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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已经离职一年了,原单位一直没有把员工公积金帐号封存,员工可以检举和控告原公司。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四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的义务: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4、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扩展资料: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昔阳县人民政府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回答2:

即使封存了,账号也是在原单位的呀,你去查的时候要看的是公积金缴存的状态,是不是封存的,如果没有封存的话,那单位应该继续在为你缴纳的,那单位不是亏大了吗?所以原单位应该已经帮你办理封存手续了。如果你户口不在当地,可以提取出来的,需要单位盖章的提取单和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封存你的公积金对原单位来说有利无害,所以不需要去告就能办好的。

回答3:

最好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必要的时候可以让公积金的负责人去帮你解决一下。
如果真是单位的原因,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把你的帐户办理封存。

回答4:

不应该呀!一般单位巴不得早点给你封了!如果不封那他就要交钱,不交可以告他。

回答5:

去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