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

2024-11-04 05: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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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