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家庭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需断绝关系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换句话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只有在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