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流程
1、处理学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就近原则。任何目击此类事件的教职工均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
2、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并安抚学生情绪。若发生学生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救治。事态较为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请求就近的公安机关及医疗部门给予协助与配合。
3、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首先发现此事件的教职工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调组织在场教职工、班主任及学校保卫人员将参与斗殴的学生迅速分开,并及时对受伤的学生进行救治。
4、事件现场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在两天内将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和详细处理过程整理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存档。
二、学生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流程
1、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公安机关未涉入调查处理的,学校有关部门获悉后,参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违纪案件的调查办法进行调查。
2、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公安机关已涉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了解事件的原因、经过,并及时处理该事件造成的影响。
3、双方当事人的一方为学生,另一方当事人为校外其他人员,由学生自行到公安机关报案,到保卫处报案的,保卫处可代其向公安机关转交报案材料,保卫处和有关系部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三、学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事后处理办法
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
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
3、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
4、校卫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校园打架斗殴事件:
一、打架后没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对方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后果比较严重或是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的,就要适用《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为创建和谐校园,净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使学生养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三人以上聚众斗殴者,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纠集本校学生、外校人员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照第一、二条处罚外,学校按违法事件移交派出所处理。
四、挑拨、教唆、起哄、怂恿其他学生打架的学生,作为参与打架者处理,以“劝架”为名参与打架者,同样以参与打架处理。
五、组织、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造成受害方身体伤害的,受害方一切医疗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3、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4、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5、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6、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7、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8、携带管制刀具等;
9、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1、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
2、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3、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
九、因打架斗殴事件,由公安部门处理,当事人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的,返校后予以开除学籍处分,15天以下的,视本人悔改态度,返校后予以留校察看6个月以上处分。
十、学生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学校是学习的地方,我们要遵照学校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禁止这种打架斗殴的行为。
学校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都放那么这个如果是严重的话,当然是讲过学生都要开除人景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