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十条:
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年度检查报告应当有检查、审批两级签字,审批人为使用单位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或者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全面检验报告应当有检验、审核、审批三级签字,审批人为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
其实审核本身是就报告中的错误进行指正,而现在变成了故意刁难的手段了。偏偏规程中没有说检验员就不能审核检验师的报告。看来原则上可以互签的。忍忍吧!
我们这里也一样,高级检验师水平应该够高的吧,可是在实际干活中我还得指导他!
没有具体规定。有检验员资格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