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24-12-30 0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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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2 ①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 权的范畴。
  ②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实施
  ;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 —— 人民法院。
  ③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又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也可能对其 实施两种处罚;而刑罚只能对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实施,而不能对只违反行政法律 规范而未犯罪的人实施。
  ④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行政处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 罚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作出,这是由刑罚在法律制裁中具有最严厉的性质所决定的。
  ⑤处罚的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既有行政处罚法的统一规定,又有各单行法律、 法规的分散规定。而刑罚的种类统一由刑法规定,有两类十种,即五种主刑和五种附加刑。

  31.(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1(1)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3)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

  2.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情况下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其他情况下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即自2000年1月14日起三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