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1)偷税案件的侦查权不属于检察机关,而是属于公安机关,所以检察院得知王某涉嫌偷税后,应当将相关案卷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而不应当立即卷入并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无权执行逮捕。(3)取保候审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而只能择一适用。(4)该案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超过了法定期限,属于超期羁押。(5)法院对于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该案公诉机关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了公诉,而未起诉公司,所以法院无权判决公司承担刑事责任。(6)判决未生效前,罚金刑不得执行。(7)二审程序中不得独任审判,应当由3-5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8)对于由检察机关抗诉引发的第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9)改变原判决应当用判决书而不用裁定书。
第二题:(1)有,因为检察机关应当自案件移动审判起诉之日起5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本案超过了这一期限。而且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还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能,因为他是本案被告人的近亲属。(3)无,因为本案案情重大,对被告人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所以应当由中级法院做一审法院。(4)对于妨碍法庭秩序的人,审判长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应当责令其退出法庭;而且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拘留诉讼参与人应由法院院长做出决定,审判长无权做出此决定。(5)合理,因为依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监督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当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时,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抗诉。(6)不违反,因为对于有公诉机关抗诉的案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题:借款单根据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根据其痕迹和手迹鉴定证明案件事实,属于物证。
这些题目出的很专业,不过我现在很懒,好不容易歇会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