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门的电话是12333。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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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劳动保障全国统一投诉的电话是:12333。 如果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还需要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劳动仲裁部门才会受理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进行的。
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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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
一、先调解后仲裁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 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不收费。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费而停止维权脚步。
三、提供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 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四、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时是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包括: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专业性强: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3。
如果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还需要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劳动仲裁部门才会接受立案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