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一般是政府行为,即地方政府办理。首先,需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2/3村民同意征地,补偿到位,社保安置落实,同时符合城镇规划;其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用地计划,做好征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然后,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征地。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征地。
领导:我们郊区水浇地《集体土地》能开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