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单下了不按期足额缴纳不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还可能会留下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如果过了一定的期限还没有交的话,一般做出这个处罚的机关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超出的时间还会有加罚,可能会对个人信用也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