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无非是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这三方面。那么我们来看下怎么约定比较好。这个角度,我是站在直接抚养房子一方来说的。
1、抚养权
这个比较简单,写一下孩子出生年月,几岁,约定由谁抚养就可以。
2、抚养费
首先是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期限。
法律上支持的是到18周岁,但协议离婚一般会考虑到孩子读大学仍无法独立生活的,也可以写的时间长一些,比如写到23岁,或者写到完成大学本科毕业为止。
然后是支付方式和日期。既然是协议,这个双方协商好就可以,一般是一个月一付,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一年一付,甚至一次性支付,这个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约定。
下面这一点就更为重要了,就是对于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的约定。现在孩子的生活费是小事,大头是培训班费用和医疗费,我建议尽量对这个另外约定,比如,可以约定培训班费用各承担一半,医疗费用超出1000元的大金额,双方各承担一半。
如果担心对方拖延支付抚养费或不支付抚养费的,还可以加一条违约责任。比如,可以约定每逾期支付一天产生千分之几的违约金。
3、探望权
关于探望权,我认为约定每月探望的次数不要太多,如果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我建议呢,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差不多了,可以约定单周或者双周周末探望,比如可以约定在每个月的单周六上午九点到接孩子,在次日周日下午七点前将孩子送回。
我一般还会建议当事人约定,孩子10周岁以后,具体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见。这个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删减。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一方恶意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情况,如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如果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并约定违约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最高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019,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约定,要注意以下3问题